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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  
所属类别:媒体聚焦    发布:zp    来源:   时间:2009-07-16
 
                                        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
                              全国税务系统召开会议部署纳税服务工作 


  7月9日~10日,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在浙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钱冠林、王力、宋兰,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慧敏,总会计师汪康参加了会议。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到会祝贺并致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了开幕会议。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委托,宋兰在会上作了题为《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报告。
  会议代表认为,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重视与关心,为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好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依法征税,促进税收平稳增长,圆满完成好今年各项税收任务;要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务实创新,纳税服务意识逐步增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但是,必须看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服务体制机制、服务内容和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开创纳税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贯彻这一总体要求,要牢牢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理念。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纳税人不仅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对象。税务机关要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注意保障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对纳税人的各种合理需求要高度重视,不仅要努力满足其多层次的共性需求,也要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二是必须全面遵循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纳税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服务措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内容及程序;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变化,适时完善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纳税人合理需求的合法化。要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尊重纳税人的合理意愿,提供有价值的针对性服务。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纳税服务和制度创新的支持作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内容丰富的纳税服务。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通过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融洽,最终实现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进而提高税收征收率。
  三是必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全面、扎实、有效地推进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实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的目标。
  会议强调,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要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税法宣传是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途径。要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开展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的宣传。广泛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税收筹集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注意加强税收征管操作性措施等程序法的宣传,方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要开展分类宣传。区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按照不同需求,突出相应重点,分别提供个性化的税法宣传服务,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正反面典型宣传相结合,坚持税法解读稿与税收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坚持运用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手机短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是强化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辅导是税务机关的职责。要拓展纳税咨询渠道。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电话、信函咨询以及现场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多种咨询途径。建立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的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实用的解答,并作为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参考。要做好纳税咨询回复。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便捷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纳税咨询服务。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承诺制度。定期收集和了解不同规模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积极开展个性化的纳税咨询。要规范纳税咨询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受理程序。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和征管措施。定期开展咨询回复满意度调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纳税咨询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改进办税服务。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检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标准。要优化办税流程。税务总局将对实际操作中复杂的办税流程依法简并,省级以下税务机关要对自行增加、重复累积的征管流程及时清理和规范。积极推广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税源管理环节和税务稽查环节要统筹规划,合并调查和检查事项,避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推行多种办税和缴款方式。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等办税服务制度。加快推进自助办税,逐步扩大“同城通办”的涉税业务范围,并为办税不便的纳税人提供流动服务和上门服务。建立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要精简涉税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除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以外,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要的表证单书一律由税务部门免费提供。
  四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要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制定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加大纳税人民主听证、监督评议等工作力度。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使纳税人知晓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要扎实做好税务法律救济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税务行政争议。高度重视税务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保证纳税人依法获得税务行政赔偿。充分利用税收协定,维护境外投资者的合法税收权益。要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有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利用中介机构以税谋私等行为。严禁指定或强制代理,严肃查处参与税务代理串通谋利等问题。坚决制止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继续纠正和治理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等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信息技术运维中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是完善纳税服务平台。纳税服务平台是税务部门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托。要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国税、地税局要共建办税服务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设置窗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妥善解决征期申报集中问题。根据办税业务流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设立提供综合性办税服务的全职能窗口。完善资助服务功能,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要抓好税务网站建设。逐步形成以总局网站为龙头、省局网站为主体,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税务网站群。在省级税务网站上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税务局”。在实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逐步拓展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网上互动功能。要推进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按照“全国统一、两级集中、远程坐席”的模式,推进国家级、省级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积极推动省级国税、地税局共同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并完善纳税服务热线的宣传咨询、投诉举报等基本功能,逐步开通发票、待办事项等信息查询和电话申报、满意度随机调查功能。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短信服务功能。实现纳税服务信息共享。建立满足多种接口要求的全国统一的税务总局、省局两级纳税服务信息平台。推进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服务功能整合和互动,逐步实现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征管、办公自动化等税收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共享。
  六是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纳税信用法制建设。逐步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库。推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加强对纳税信用的跟踪与监测,健全纳税信用风险预警机制。要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机制。认真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完善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商业信用的联动管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
  会议要求,为了确保纳税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转协调的纳税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会议讨论中,代表们普遍认为,以纳税服务为主题召开全国性税务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纳税服务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思路清晰、形式新颖,是一次总结经验、鼓舞干劲、与时俱进的重要会议。通过观摩学习和相互交流,在纳税服务工作的许多问题上形成了共识。特别是在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各级税务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的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抓住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思想认识问题。会议确定的“大服务”工作格局,定位科学、方向明确、指导性强。大家一致认为,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全过程,只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才能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大家共同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李克强副总理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使我们在新形势下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深刻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强烈了。这次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交流了经验,部署了工作。大家在讨论中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钱冠林还对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依法加强征管,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要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大型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税收自查的督导,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与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防止漏征漏管。要针对当前各税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堵塞收入漏洞。要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及时获取非居民企业和个人来我国开展经营活动以及支付和列支的信息,建立非居民税收管理信息库,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加强对非居民企业派遣员工到我国境内从事管理、设计、认证、咨询等服务的税收管理,防范税收流失。要依法开展税收检查和稽查,加大税收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要全面加强督导检查,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反映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和征管问题,认真检查基层贯彻落实总局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在协税护税、信息共享、查处大要案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税收工作合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中央文明委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办有关方面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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