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会计从业资格证
1、问:什么样的人可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答:凡具备初中或以上学历者(包括浙江省和非浙江省户籍)均可报考。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可从事会计工作。
2、问:怎样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欲取得,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问:如何在浙江报考会计从业资格?
答:我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每年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
4、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
答: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成绩合格,发放《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发放《浙江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暂无有效期设定。
5、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吗?
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国范围内承认其会计从业资格,但对其证书的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如持证人工作单位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须按规定及时办理证书的调转、变更登记手续。
6、单科考试是怎么回事?
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三(专科)、大四(本科)(只限第二学期)会计类专业的人员,或自大学毕业起会计类专业的人员在两年内可免考《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俗称单科考试.
第二部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怎样年检(审)?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已取消年检(审)制度。持证人员每年只须完成继续教育,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即可。
2、问:如何参加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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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持证人员可就近选择经浙江省财政局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培训单位发予《学习证明》,持《学习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财政分局)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3、问:如因其他原因没按规定完成相关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补参加完成?
答:可向有关经浙江省财政局备案并具备承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单位咨询、联系,并及时补参加完成。
第三部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职称)
1、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报考前已向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财政分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凭该财政分局出具的《办理证明》报考。
2、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有何规定?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