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2025年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请广大会计人员抓紧学习,咨询电话:87017763、87016918
首页 新闻动态 会计法规 继续教育 会计论坛 招聘应聘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所属类别:媒体聚焦    发布:zp    来源:   时间:2009-09-11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出台《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造良好办税环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新出台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办税服务厅的职能定位和主要工作职责,对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方式,办税环境建设,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激励机制和考核监督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
  《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各省税务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办税服务厅应当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服务。
  在办税环境建设方面,《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办税服务厅的环境建设应简洁实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一般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应当设置公告栏、意见箱,提供自助办税设施、宣传资料、表证单书及填写范本、笔墨纸张及相关用品;具备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排队叫号系统和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设施。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各类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服务。条件暂不具备的,可设置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三类窗口或综合服务、发票管理两类窗口。
  据介绍,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还配套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指引,包括《办税服务厅行为规范手册》和办税服务厅礼仪规范专题片等。
  截至2008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办税服务厅18206个,其中,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7144个,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11062个。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办税服务的主要机构和场所,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办税服务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部 资讯 法规 书库 指南 问题
请输入关键字:    
关键词:财务欺诈 无形资产 现金流量 会计政策
     人力资源会计 环境会计 金融工具 财务报告

会计公告 MORE
 关于开展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的函
 培训信息
 关于领取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意事项

行业新闻 MORE
2021-10-19
2021-07-22
2021-04-22
2020-09-08
2020-08-19
2020-03-24
2019-08-29
2019-08-29
2019-08-20
2019-07-31
2019-07-22
2019-03-01
2018-10-24
常见问题解答 MORE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常见问题解答
·08年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从业资格证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资格考试应试技巧详析
·考试考场SOS应急方案
·怎样克服考试紧张的不良心理
·所得税会计问题解答简析
·会计疑难问题解答
·08会计资格考有关问题解答
·会计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常见问题解答
 
诸暨会计服务网
 
 
版权所有:诸暨天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7016918(兼传真) 地址:诸暨市大桥东路42号四楼
技术支持:诸暨市天地税务师事务所(信息部) 信箱:service@0575kj.com 会计服务网 Copyright © 2001-2008·0575kj.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