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现就换刻发票专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凡需使用发票和税务监制收款单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请抓紧做好换刻工作。
三.换刻发票专用章时,请随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到诸暨天地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下属的代理处办理相关换刻手续。
诸暨天地税务师事务所地址:大桥东路42号
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
事务所: 87016918 87017868 87111086
刻章工作室:87017763 城区代理处:87031699
牌头代理处:87059851 店口代理处:87651687
枫桥代理处:87046037 大西代理处:87081465
大唐代理处:87738816 陈璜代理处:87091855
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处:80727321
诸暨市地税局
201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