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补(换)发证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自2019年起,由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初审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材料,并统一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01年及以后在浙江省内取得证书的人员,证书遗失需要申请补证的,无须提供材料,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kjzj.zjczt.gov.cn/)——“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栏目申请。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下载电子证书;(2)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200KB以内。(1)提供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人事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2)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200KB以内。(1)提供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200KB以内。
持证人需将原证书寄回,邮寄地址: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423号万里综合楼附楼404室),邮编:310006,收件人: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7829191(注:不支持快递到付,使用邮政EMS快递)。
在“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申请页面上传原证书原件电子版照片,至少包含封面、编号、内容等,并以JPG格式上传,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申请人需在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之前报送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的需在下一批次申请。
证书补(换)发,原则上不更改原证书内容。
持证人须申请证书邮寄服务,费用由收件人自付(杭州市内8元、浙江省内10元、浙江省外20元)。
在浙江省内取得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需要补(换)证的,无须提供材料,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在搜索栏中输入“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进入“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栏目,自行下载、打印证书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