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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仓的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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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要进行盘点,由于管理不善,多年未进行盘点。同种物资多种型号混乱。同种物资有的型号盘点比帐面数少,有的盘点数比帐面数多。总体是盘盈。总体上是同种物资不同型号之间串户。但又无法查明是哪笔弄错。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增值税如何处理?涉及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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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存货盘盈不构成应征增值税行为,因此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不需缴纳增值税,但在实现销售时应依法缴纳增值税;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盘亏货物经核实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按规定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企业发生的存货盘盈,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盘亏应到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财产损失的鉴证报告并向当地税务部门备案或批准,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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