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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抵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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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会计在五月份的时候上交增值税的时候在银行交了一笔,又现金扣了一笔,造成双重扣税,税务机关说不能给我们退税,只能在下月要交增值税的时候抵税,现在我这个月已抵扣掉了,请问我如何作凭证呢 |
答复:
帐务处理如下:
1、实际缴纳的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将上月应交而转入未交的增值税缴清了。
2、用现金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现金
这样的帐务处理,实际是预缴了增值税,形成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即增值税留抵)
3、本月按正常的帐务处理就行,在结转未交增值税时抵扣。
一般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
上述公式的结果为正数,表示为应交而暂时未交的增值税
应作帐: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上述公式的结果为负数,表示为增值税留抵,不作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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